新农合报销方式有几种
1、参合农民持证到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门诊就诊时,卫生院医生、村卫生所乡医,经核证核人后,进行合理检查、诊断,进行门诊病人登记,开具处方并注明合作医疗证号(一式两份,一份取药,一份报销),到药房划价(标明药品价格),由医生或乡医认真填写合作医疗证和门诊补偿登记表(一式三份),让患者或家属签名,直接减免费用(超出家庭账户总额部分由患者自付),最后取药治疗。卫生院、村卫生所有月底填写好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汇总表和结算单后,将报销联处方按补偿登记表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到乡镇农医所申请报销所垫资金。
2、参合农民持证到本乡镇以外的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定点医院机构医生核证核人后,进行合理检查、诊断,进行门诊病人登记,开具处方并注明合作医疗证号(一式两份,一份取药,一份报销),到药房划价(标明药品价格),患者交现金开具发票后取药治疗,然后由患者将报销联处方及医药发票到本乡镇农医所申请报销。
3、参合农民持证到乡镇卫生院住院就诊时,医生核证核人后,进行合理检查、诊断,有入院指征者收入住院,医生及时书写完整病历,进行住院病人登记,开具处方并注明合作医疗证号(一式两份,一份取药,一份报销),到药房划价,患者交现金后取药治疗。患者出院后,卫生院提供医药发票,出院小结(盖医院章),各种检查单,处方复写件等由患者到本乡镇农医申请报销。
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