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这些不动产预告登记材料要知道
发布日期: 2021-12-13 19:55:59 来源: 楼盘网
在买房的时候不动产预告登记是必须要经过的一个步骤,是防范卖房转让房屋时,限制处分房屋,来保障的登记,那么不动产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另外还有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的不同材料。比如说继承、受遗赠的,因继承、受遗赠获得的,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出具部门是公证机构、法院;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出具部门是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原件一份,这项材料是需要申请人自备的。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1、备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首期款和维修基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3、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4、签字盖章: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5、审批发证: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